2004年至2007年高速集團公路開發總公司劃歸貴州省國資委管理。2004年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由交通部和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資,出資方式為貨幣,變更后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11億元。2007年4月,按照《關于研究高總司成建制劃轉省交通廳管理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黔府專議〔2007〕21號)精神,高速集團從省國資委劃轉至省交通廳管理。
2013年3月,為了不斷提升自身的經營能力和多元化發展,報請省人民政府同意,經省交通運輸廳黔交政法〔2013〕1號文批準,貴州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并更名為“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新公司承接原公司的債權債務。2013年8月,《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省級國有投資公司規范管理健康發展的意見》(黔府發〔2013〕18號)將高速集團的職能定位為全省重點公路及其他交通基礎設施的資本運營平臺和建設經營管理主體,重點圍繞高速公路建設進行投融資,省交通運輸廳作為交通運輸部和省政府的代表履行出資人職責,對高速集團因高速公路形成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
2019年5月30日,省政府印發《關于授權省國資委對貴州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通知》(黔府函〔2019〕55號),高速集團由省交通運輸廳劃轉至省國資委管理,并履行出資人職責,省交通運輸廳履行行業管理職責。